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和《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管理规定》(HAF602),我局认为国核电站运行服务技术有限公司的348名无损检验人员符合资格申请相关要求,批准颁发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基本信息见附件1),共计348项合格项目;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等8家聘用单位的17名无损检验人员符合资格变更相关要求,同意更换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变更信息见附件2),共计55项合格项目;中广核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47家聘用单位的140名无损检验人员符合资格延续相关要求,同意延续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延续信息见附件3),共计151项合格项目;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7名境外单位无损检验人员符合核准相关要求,同意核准(核准信息见附件4),共计7项合格项目。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聘用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无损检验人员的管理,保证其在资格证书限定的范围内进行有效的无损检验活动;无损检验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活动。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聘用单位和无损检验人员对无损检验结果报告负责。
国家核安全局
2025年1月10日